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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爱美不能建立在伤害身体的基础上,否则得不偿失。花近8万元整容却落下9级伤残、花季女孩在私营医美机构抽脂3天后继发感染死亡,一个个医美悲剧触目惊心,轻则伤及“颜面”,重则危及性命。今年央视3·15晚会也曝光了妆字号美容针乱象,某美博会上,有参展企业现场为顾客面部泪沟注射只能涂于皮肤表面的化妆品,操作人员还不是执业医师。市场上一些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小美容机构,擅自提供注射玻尿酸、瘦脸针,激光美容等医疗美容服务。医美行业乱象可见一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监管利剑一出,势必进一步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跨部门综合监管,将推动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持续规范发展,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周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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