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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动态:真兰仪表(30130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02-28 11:03:03来源:中财网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没有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8亿元。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决策程序与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决策有效期内行使投资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

5、关联交易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风险等级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努力提高收益。

(2)公司财务、审计及法务相关部门按职责对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督查,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同意2023年度公司拟在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真兰仪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真兰仪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2月 28日

标签: 现金管理 自有资金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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